香港科技大学(广州) 研究生PGS学费分期管理办法
12.05.2026

香港科技大学(广州)为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学费借款,旨在帮助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研究生助学金(PGS)分期偿还学费。以下是有关申请条件与流程的详细说明。

一、申请条件与流程

申请PGS分期偿还学费的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:

1.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;

2. 获得当学年研究生助学金;

3. 硕士第一学年及博士第一学年、第二学年。

其他年级及未获得研究生助学金的学生均不符合条件。

申请截止时间:每年秋季学期10月31日,春季学期2月28日。

申请流程:学生申请PGS学费分期,首先须经所属导师审批,由学生事务办公室复核,由财务处进行终审。

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:曾获批的助学贷款证明、助学金证明、收入证明、银行流水、病历或病情诊断书、残疾人证、低保证明等。

审核通过后,由财务处按规定每月从研究生助学金中扣除学生应还金额。

二、借款及还款计划说明

学生申请获批后,财务处将为学生设置PGS学费分期的还款计划:

(一)秋季申请学生还款安排:

1. 秋季入学新生:应缴纳学费金额将平均分为4期,自获批当月或下月起,连续4个月从研究生助学金每月应发金额中扣除。

2. 秋季返校老生:应缴纳学费金额将平均分为8期,自获批当月或下月起,连续8个月从研究生助学金每月应发金额中扣除。

(二)春季申请学生还款安排(含新生及返校老生):

应缴纳学费金额将平均分为4期,自获批当月或下月起,连续4个月从研究生助学金每月应发金额中扣除。

PGS学费分期不设利息和手续费。

如因研究生助学金扣除、停发等情况不足支付当月应还金额,学生财务系统中将生成账单,学生须在当月内/接到通知15日内完成支付,如有欠费情况,由财务处发送正式邮件进行催缴,学生事务办公室协助追缴。    

如学生产生学籍变动,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置。

如申请未获批,学生须在收到学生事务办公室通知后7日内完成缴费。

三、管理与监督

学生所属导师负责对学生申请进行初审审批;学生事务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研究生PGS学费分期申请的相关工作,包括对PGS学费分期工作的宣传、学生申请材料的收集、建档备案;财务处负责对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学费账单分期设置、学费扣除等工作。

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学生事务专委会负责解释。